北京报名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常年招生

2025-06-14

       为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助力国家数字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8号)、《关于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22]47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字[2023]91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项目介绍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依托纳入目录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开展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探索建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认证制度,支持企业开设数字经济技术技能人才“订单班”、“冠名班”。

       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且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且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无需换发北京市职称证书。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且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02培训职业、等级与方向

03培训目标

以《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依据,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专业能力为核心,基于行业实践项目,开展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提升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及工程实践能力。

04培训对象

1.智能制造相关专业在校生(高职、大学专科以上);
2.制造企业或制造业服务企业从事智能制造装备、产线设计、安装调试、管控和应用相关岗位的技术人员或拟从业人员;
3.从事智能制造相关的研究、开发人员;
4.各类院校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教师。

05培训特色

1.理论与实践并重,技术与应用融合。培训内容结合最新技术发展,涵盖《标准》初级部分要求的理论知识与技术应用要领,充分满足市场对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初级人才的需求。

2.实践赋能,以用为本。培训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践有机结合的培训方式,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职教师、企业工程师进行全程现场讲解和指导。

3.精选师资,确保质量。精选高校高水平教师和具有丰富项目开发经验的产业工程师组成高规格师资团队,确保培训质量,促进学以致用。

06培训安排

       培训采取滚动开班的方式,累计培训90学时。线下实训与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有效为60 天(即在60天内参加完全部的理论、实践课程学习及结业考核)。

1.每期班均包含相应级别《智能制造共性技术》培训内容。

2.在线学习计划、综合实训安排、结业考核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开班前下发的《学员手册》,并按照说明配置终端学习环境。

3.参加培训学员根据需要自行采购中国人事出版社发行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新职业培训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系列教材。

07结业考核与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一、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与学时,须按要求参加培训结业考核。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可获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全国有效。

       二、参训人员如要申报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等级认定考核,须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初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1.取得技术员职称。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取得中级培训学时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2 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4.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可按照申报考核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由培训机构统一向评价机构提出评价考核申请。

       四、理论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考核合格者获得评价机构颁发的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08培训收费

       注:培训收费包括在线课程资源学习费、实训平台使用费、专家讲课费、教学组织与支持服务费、线下实训场地费、结业考核费等;学员食宿费、交通费、技术等级考核费用自理。

09报名及缴费

1、培训报名:

2.缴费方式: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与学员进行电话确认并印发正式的开班通知,公布学员名单、报到地点、缴费时间与方式。

3.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 18701030973(同微信)

马老师 18611705211(同微信)

王老师 18953663171(同微信)

办公电话:010-84853618


附件1:关于印发《北京市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字〔2023〕91号)

附件2: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